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
发布信息
发布信息
会员中心
会员中心
苗木网广告
会员升级
当前位置: 苗木网首页 » 行业资讯 » 苗木新闻 » 正文

山西省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3-11-07  浏览次数:202
核心提示:记者从省林木种苗站得悉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相关精力,成长我省林木种苗事业,推进生态文明扶植程序。近日,省当局办公厅专

记者从省林木种苗站得悉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相关精力,成长我省林木种苗事业,推进生态文明扶植程序。近日,省当局办公厅专门下发 《关于增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定见》(以下简称《定见》)。

《定见》提出了我省林木种苗近期的工作要点和标的目的,对林木种苗的几项主要工作提出具体方针:一是提出保障性苗圃的扶植原则和方针。我省保障性苗圃扶植以国有苗圃、国有林场苗圃为主干,成立一批保障性苗圃。省级保障性苗圃范围在1000亩以上,市场、林区保障性苗圃范围在500亩以上,县级保障性苗圃范围在200亩以上。力争到2015年,全省建成保障性苗圃150个,面积10万亩。二是明白了省级良种补助政策。此次以贯彻国办《定见》为契机,明白提出了省级林木良种补助尺度参照国度尺度执行。三是提出市场化服务系统扶植的具体方针。我省打算在现有种苗集散地的根本上在我省晋北、晋中、晋南、晋东南高尺度扶植4个省级苗木买卖市场,辐射带动全省种苗出产。四是把林木种苗工作纳入了市、县林业方针责任制进行查核

 
 
[ 行业资讯搜索 ]  [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

 

 
推荐图文
推荐行业资讯
点击排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