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木常识导读:苗木莳植前的修剪 9.1 莳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,将劈裂根、病虫根、过长根剪除,并按照根系巨细、黑白对树冠。城市园林绿化工
西北苗木网2011-10-26日信息:苗木莳植前的修剪
9.1莳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,将劈裂根、病虫根、过长根剪除,并按照根系巨细、黑白对树冠。
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(三)
进行修剪,连结地上地下部发展均衡。
9.2乔木类修剪应合适下列划定:
9.2.1落叶乔木应连结原有树形,恰当疏枝,连结主侧枝分布平均,对保存的主侧枝应在硬朗叶芽上方短截,可剪去枝条1/5~2/3,有主尖的乔木应保存主尖,如银杏只能疏枝,不得短截,国槐、栾树等耐修剪树种不得抹头修剪。
9.2.2常绿针叶树,只剪除病虫技、枯死枝、发展虚弱枝、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。
9.2.3用作行道树的乔木,分枝点高应大于2.8 m,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。
9.3灌木及藤木修剪应合适下列划定:
9.3.1有较着骨干型灌木,修剪时应连结原有树型,主枝分布平均,主枝短截长度应不跨越1/2。
9.3.2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大于30 cm,多干型灌木恰当疏枝。
9.3.3用作绿篱、色块、造型的苗木,在莳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。
9.3.4藤木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、病虫枝和影响不雅瞻部份,上架藤木可剪除交织枝、横向发展枝。
9.4苗木修剪质量应合适下列划定:
9.4.1剪口应光滑,不得劈裂。
9.4.2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,剪口应位于留芽位置上方0.5 cm。
9.4.3修剪直径2 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,截口必需削平并涂防腐剂。
9.5对于发展季移植的落叶树,按照分歧树种在连结树形的条件下应重剪,保证成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