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木常识导读:据江苏省人平易近当局以苏河山资地函[2007] 0130号核准的泰州市2007年度第4批次城市扶植用地《征收地盘方案》,泰州市河山资本局会同
西北苗木网2011-10-26日信息: 据江苏省人平易近当局以苏河山资地函[2007] 0130号核准的泰州市2007年度第4批次城市扶植用地《征收地盘方案》,泰州市河山资本局会同开辟区管委会、河山分局、河山所,对被征地村(组)征地抵偿挂号的复核,拟定了《征地抵偿安设方案》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共和河山地经管法》第48条和《中华人平易近共和河山地经管法实施条例》第25条划定,现将《征地抵偿安设方案》内容和有关事项,通知布告以下:
一、 地盘抵偿安设尺度:
1、 地盘抵偿尺度:24万元/公顷。
2、 安设津贴费尺度:1.8万元/人。
二、 地上附着物抵偿尺度
按照实有附着物按市当局23呼吁划定的尺度抵偿。
三、 青苗抵偿尺度
2.4万元/公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