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
发布信息
发布信息
会员中心
会员中心
苗木网广告
会员升级
当前位置: 苗木网首页 » 行业资讯 » 政策法规 » 正文

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3-09-04  浏览次数:293
核心提示:苗木常识导读:据江苏省人平易近当局以苏河山资地函[2007] 0130号核准的泰州市2007年度第4批次城市扶植用地《征收地盘方案》,泰州

苗木常识导读:据江苏省人平易近当局以苏河山资地函[2007] 0130号核准的泰州市2007年度第4批次城市扶植用地《征收地盘方案》,泰州市河山资本局会同

西北苗木网2011-10-26日信息: 据江苏省人平易近当局以苏河山资地函[2007] 0130号核准的泰州市2007年度第4批次城市扶植用地《征收地盘方案》,泰州市河山资本局会同开辟区管委会、河山分局、河山所,对被征地村(组)征地抵偿挂号的复核,拟定了《征地抵偿安设方案》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共和河山地经管法》第48条和《中华人平易近共和河山地经管法实施条例》第25条划定,现将《征地抵偿安设方案》内容和有关事项,通知布告以下:

一、 地盘抵偿安设尺度:

1、 地盘抵偿尺度:24万元/公顷。

2、 安设津贴费尺度:1.8万元/人。

二、 地上附着物抵偿尺度

按照实有附着物按市当局23呼吁划定的尺度抵偿。

三、 青苗抵偿尺度

2.4万元/公顷

 
 
[ 行业资讯搜索 ]  [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

 

 
推荐图文
推荐行业资讯
点击排行